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9年度第二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金字旁的女孩名字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律、行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司通知债权人第一次公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件、凭证及身份证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的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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