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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权详细介绍 中粮屯河股权详细介绍

类别:股市聚焦 日期:2020-5-18 0:27:31 人气: 来源: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体制委员会于1996年12月30日以兵体改发[1996]20号文批准,由新疆石河子天业塑化总厂(以下简称“塑化总厂”)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塑化总厂向本公司投入资本总额53,136,843.86元,其中包括股本36,000,000.00元,资本公积17,136,843.86元。

  根据1997年4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7]14号文与199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55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度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1997年5月30日止,本公司实收股本63,000,000.00元。1997年6月9日,本公司正式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2286014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1997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年8月4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注册号为62,住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36号,代表人:人,注册资本438,592,000.00元。2007年7月6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注册号为,住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36号,代表人:侯国俊,注册资本438,592,000.00元。

  根据1997年9月28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1997年10月15日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8股,共增加股本50,400,000.00元。截至1997年10月15日止,本公司股本增至113,400,000.00元。方逸华 子女

  根据1998年9月3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42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以1997年10月20日总股本113,400,000股为基数,以10:6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68,040,000股,每股配售价格9.50元。截至1999年1月19日止,塑化总厂及其他股东均足额认购其应认购份额,至此,本公司股本增至181,440,000.00元。

  根据财政部(2002)206号文《财政部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2002)3号文的批准,将本公司之母公司塑化总厂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由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持有,并将塑化总厂撤销。至此,天业集团成为本公司之母公司。

  根据2006年4月17日,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本公司申请减少股本25,000,000股,减资后,本公司按每10股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8股的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496,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219,296,000股。截至2006年4月17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9,296,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6年6月28日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9,296,000.00元,其中:按每10股送红股2股的比例,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43,859,200.00元,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由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175,436,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8,592,000.00元。截至2006年7月11日止,本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43,859,200.00元和资本公积175,436,80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38,592,000.00元。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1993年7月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委员会以新体改[1993]088号文批准,由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屯河工贸(集团)公司)、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八一钢铁总厂)、新疆昌吉金汇实业发展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广州市海珠区穗海物资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9月18日公司正式成立。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1996年6月27日以新政函[1996]26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6年6月25日证监发审字[1996]116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0,000股,并于199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6年7月18日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000年11月15日,根据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名称由原“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于2000年12月25日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006年11月22日,经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6司冻481号、2006司冻482号、2006司冻483号、2006司冻484号)划转本公司原股东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59,640,000股社会法人股、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58,800,000股社会法人股、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59,240,160股社会法人股、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122,058,720股社会法人股,共计299,738,880股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上述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21%。

  2007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方案,根据该方案中粮集团以其所持有的中粮新疆四方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四方)100%的股权和朔州中粮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糖业)100%的股权赠送给公司作为股权分置的对价安排,以获得其所持有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不上市交易。同时大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如果公司未在上述两个会计年度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水平,则由中粮集团向公司捐赠现金以补足净利润差额。

  2007年2月27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原名“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7年3月15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受让了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61,145,28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7.59%的股份;受让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8,435,04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4.77%的股 份。2008年4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7号文《关于核准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本公司122,800万元债权,2008年4月22日本公司已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资产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此次股权变动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对本公司截止2008年4月17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出具审验报告(京验字[2008]19号)。威能壁挂炉售后维修服务电话http://1113873.shop.liebiao.com/,

  

关键词:中粮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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