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希勇先生主持;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李伟先生、吴玉祥先生、郭德春先生、赵青春先生、蔡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顾士胜先生、周鸿先生、孟庆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9. 议案名称: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融资和授权兖煤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的议案
有关上述各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该等披露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就本公司所知,本次股东大会上,概无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须根据《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根据《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须放弃表决权的股东。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9年度第二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律、行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邵逸夫子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件、凭证及身份证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的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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