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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板块聚焦 日期:2019-5-9 8:42:43 人气: 来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兼CEO詹纯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毅刚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原先生声明: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注:由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实施自主行权,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7,808,536,633股变更为7,808,999,070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3、公司监事会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律、行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9-029)

  由于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按照《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40.1084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35.7540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性股票440.108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性股票35.7540万股。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3、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贺柳先生、赵令欢先生、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刘桂良女士以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9-029)

  由于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按照《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40.1084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35.7540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性股票440.108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性股票35.7540万股。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由于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按照《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2、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5、根据《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授予1,231名激励对象17,156.8961万份股票期权和17,156.8961万股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7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280.805万份股票期权和280.805万股性股票,公司在首次授予日实际授予1,192名激励对象16,876.0911万份股票期权和16,876.0911万股性股票。详情请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6号)。

  6、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发表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意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37元/股。

  7、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发表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根据《关于2017 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授予405名激励对象1,906.3218万份股票期权和1,906.3218万股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9月10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50.8360万份股票期权和50.8360万股性股票,公司在预留部分授予日实际授予389名激励对象1,855.4858万份股票期权和1,855.4858万股性股票。详情请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号)。

  9、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发表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本公布之日,公司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处理”以及“第四章 性股票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七、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6,428.8171万份调整为15,988.7087万份,性股票计划授予数量由16,469.4611万股调整为16,029.3527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61人调整为1124人。股票期权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1,855.4858万份调整为1819.7318万份,性股票计划授予数量由1,855.4858万股调整为1819.7318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89人调整为378人。

  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发表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拟回购的首次授予性股票440.1084万股,预留部分性股票35.7540万股,合计475.8624万股,均为A股普通股,占激励计划全部已授予权益的2.5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四章 性股票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七、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本次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四章 性股票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七、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三)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若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价格应为授予价格减去每股派息额。

  2017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9元/股。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上述,本次回购价格中首次授予部分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09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18年9月24日,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8元/股。本次回购中预留部分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价格为1.98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75.8624万股。按照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公司总股本将由780,899.9070万股变更为780,424.0446万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有关,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A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2019年4月30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向公司主张相关。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b)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长沙市银盆南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由于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40.1084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35.7540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性股票440.108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性股票35.7540万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性股票。

  由于4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5.86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40.1084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35.7540万份;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合计475.86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性股票440.108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性股票35.7540万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及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涉及的人员名单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食人蜥蜴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5、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关键词:中联重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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