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力发电网讯:按照湖北省人民颁发的第405号令,《安全》(以下简称《》)自4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葛洲坝水利枢纽(以下简称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进入化轨道。
为了切实做好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2019年1月25日,湖北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28日,宜昌市专门召开《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施行新闻发布会。
葛洲坝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坝”,是我国水电建设史上的一座,奠基于20世纪70年代初,竣工于80年代末,是20世纪我国自己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的最大水利枢纽工程。葛洲坝枢纽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能源,集防洪、发电、通航为一体,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被国家确定为重要目标。
据了解,因历史原因,葛洲坝枢纽兴建时采取“以坝代”方案,解决了困扰南北两岸数十万群众的通行问题,但也给葛洲坝枢纽安全管理带来隐患。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对葛洲坝枢纽安全管理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对往来于大坝的车辆和人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严格控制,以确保葛洲坝枢纽的安全。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深入现场调研,确定修建专用公桥,从根本上解决葛洲坝枢纽封闭管理的关键问题。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条例》第四十条,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的,由湖北省人民参照该条例制定。湖北省高度重视长江三峡枢纽及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2015年,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及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宜昌市等单位按照《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条例》相关,起草《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
宜昌市委、市历来重视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1994年印发《宜昌市人民关于葛洲坝水力发电厂警戒水域安全管理的通告》。2017年7月1日,宜昌至喜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后,9月28日宜昌市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葛洲坝水利枢纽陆域封闭管理的通谭维维整容告》,并于11月1日正式对葛洲坝枢纽陆域实施封闭管理,自此,葛洲坝枢纽坝面作为葛洲坝枢纽核心生产区域,不再承担社会道交通功能,为《》立法创造了条件。
《》作为地方规章,其颁布实施,使葛洲坝枢纽安保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三峡集团葛洲坝电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使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有法可依。以《》统领葛洲坝枢纽安全工作,可以实现依法管理的目标。二是科学设定和划分安全区。依法设立陆域、水域和空域安全区,对葛洲坝枢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明确各力量及相关单位职责。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依事,是葛洲坝枢纽安保工作的核心要旨。同时,《》作为我国首个大型水利枢纽安全地方性立法的示范,对其他大型水利枢纽的安保地方立法起到了风向标作用。
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 已经率先动作!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同时下调0.93分/度
两部委通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第二期):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于5月底前确定业主
2018水处理设备需求前景分析:我国水污染现状、治理废水投资情况、水污染处理设备行业产值、产量及预测
青海2019年4月省内重点电力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规模3.83亿千瓦时(附名单)
统计局:2019年1-2月份电力、热力行业利润总额增长4.2% 煤炭等燃料加工业下降70.4%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