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方案中做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后增持社会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有关,现就美的集团增持本公司流通股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内容详见2006年2月2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报》及任雪案件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方案(修订稿)》,并于2006年3月22日实施。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方案中做出的增持流通股股份承诺(下称“增持承诺”)如下:在股权分置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006年5月19日,公司接到美的集团通知,美的集团已履行完毕其在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所做出的增持承诺,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自公司股权分置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即2006年3月22日)至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总计增持本公司流通股 148,660,970 股(下称“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用资金 107,986万元。
截止2006年5月19日,美的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 292,45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316,235,1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7%。
上述“增持股份”已按“增持承诺”予以锁定,并将按照“增持承诺”的约定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即2006年5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不出售上述“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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