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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类别:个股点睛 日期:2019-5-7 22:51:18 人气: 来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3年4月19日发行的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4月19日支付自2018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18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付息日: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3年4月19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4、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有关“13赣粤01”的详情,请本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的《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和2013年5月8日发布的《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按照本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15%。本次付息每手“13赣粤01”(122255)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1.50元(含税)。邵逸夫子女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赣粤01”持有人。

  (一)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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