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d-993和讯网消息 4月2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2起行政处罚决定。对2017年畅科技与江西好帮手重组案中,好帮手董秘王伟泄露内幕消息,金丽内幕交易的行为,双双给予处罚。
2016年12月,经保荐机构居中介绍,畅科技董秘蒋某财获悉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好帮手)决定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西好帮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2017年1月15日,蒋某财与广东好帮手实际控制人卢某、好帮手董秘王伟在深圳市宝安机场的凯越嘉轩酒店西餐厅会谈,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基本达成合作意向。
2017年2月10日,畅科技发布停牌公告称,畅科技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为车载智能终端相关公司。
但在两个月后,2017年4月7日,畅科技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的公告》称,本次重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广东好帮手全资子公司江西好帮手,并称因与交易对手就交易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组事项。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收购事项属于《证券法》所述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期为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4月7日。好帮手董秘王伟通过参与并购事项,知悉了有关信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7年2月9日上午8时4分,金丽与王伟进行了1次通线时许至收盘,金丽通过手机操作“金丽”证券账户分多笔累计买入“畅科技”8.37万股,买入清算金额411.50万元。
2017年4月7日—4月11日,金丽账户将“畅科技”股票分次卖出,经计算,“金丽”证券账户在上述期间交易“畅科技”合计亏损52.46万元(含佣金等费用)。
深圳证监局表示,金丽在与王伟联络后即首次并全仓买入“畅科技”,其交易“畅科技”时点与其和王伟联络以及内幕信息变化关键时点高度吻合,交易量急剧放大,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王伟在询问中承认,其在通话中告诉金丽自己当天必须完成畅科技和广东好帮手的并购事项,泄露了内幕信息。金丽亦在询问中承认与王伟通讯联系时获取了该内幕信息。
据此,深圳证监局认为,金丽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内幕交易行为,王伟的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鉴于金丽与王伟双方能够主动配合调查,根据双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王伟处以罚款10万元,对金丽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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