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赣粤高速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赣粤高速”)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4号文核准。
3、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公司无法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4、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57,098.19万元(2014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74%;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7,737.90万元(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总额28亿元)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
5、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分别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和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其中7年期品种附发行人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初始发行规模为5亿元,10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23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各品种间的最终发行规模为28亿元。
6、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6.30%,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70%-6.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8月8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8月11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和10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分别为5亿元和23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2014年8月8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8、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4.9亿元,10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22.9亿元。2014年8月11日(T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28亿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7年期品种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8”,简称为“14赣粤01”;10年期品种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9”,简称为“14赣粤02”。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7年期品种的网上发行代码“751988”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16”,10年期品种的网上发行代码“751989”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17”。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即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江西赣粤高速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江西赣粤高速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4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进行。
10、品种间回拨机制: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和10年期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2014年8月8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11、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0.1亿元和4.9亿元,10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0.1亿元和22.9亿元。2014年8月11日(T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28亿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6、付息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1日。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7、兑付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1日。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11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6.30%,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70%-6.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8月8日(T-1日)下午15:00前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4年8月8日(T-1日)下午1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联系人:张增文、万萱;传真;联系电话、。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4年8月11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4年8月11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即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4年8月11日(T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4年8月11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4.9亿元,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22.9亿元,网上与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28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与申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4年8月14日(T+3日)12: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江西赣粤高速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线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8月8日(T-1)15:00时前连同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增文、万萱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线、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理必要的手续;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为500万元的整数倍;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请发行公告相关内容;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本期债券5+2年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6.3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30%,但高于或等于6.0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0%,但高于或等于5.8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4年8月8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线、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增文、万萱玉米地里的大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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