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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类别:股市聚焦 日期:2020-11-10 6:21:33 人气: 来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与兵妹妹在机房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提出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员由 9 人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夏令和先生、李风春女士、肖建平女士、陈前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葛长银先生、朱剑林先生、顾玉荣女士、李宝江先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夏令和先生、李风春女士、肖建平女士、陈前政先生、葛长银先生、朱剑林先生、顾玉荣女士、李宝江先生、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令义先生、董事杨红女士、董事赵玮先生在任期内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就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公司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结构的调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本议案详见《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号。

  1、夏令和:男,汉族,1965年10月生,中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生化能源销售公司董事长,中粮生化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粮安徽管理中心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李风春:女,汉族,1965年2月生,中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屯河特种水泥厂厂长、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副、总法律顾问。201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肖建平:女,汉族,1964年1月生,中员,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华孚商贸公司财务综合部副经理,中国华孚商贸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16年4月至今任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

  4、陈前政: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员,高级国际商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粮总公司武汉中粮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集团肉食部总经理, 2008年7月至今任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兼任冷链物流部常务副总经理。

  5、葛长银:男,汉族,1963年6月生,1986年6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工业会计,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2004年5月至今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6、朱剑林:男,汉族,1964年11月生,199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军区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师、中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期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中心董事总经理、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冀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7、顾玉荣:女,汉族,1966年3月生,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曾任兵团农十二师审计局副局长、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纪业务总部项目经理。 2015年8月至今任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6月2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8、李宝江:男,汉族,1965年5月生,2003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二级律师。1994年4月至今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9月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9、:女,汉族,1978年8月生,中员,博士,副教授; 1997年-2001年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 学士; 2003年-2007年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 博士;2007年8月至今任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结构的调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执行。

  上述议案1、2、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6年11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其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提出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人员由5人组成,其中有2名职工代表监事。提名童京汉先生、侯文荣女士、李虹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另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童京汉先生、侯文荣女士、李虹钢先生简历附后。

  1、童京汉:男,汉族,1962年11月生,中员,国际商务师,本科学历。曾任中土畜总公司中国茶叶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土畜总公司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粮肉食总法律顾问兼任法律部总经理。现任中粮集团驻公司审计特派员。

  2、侯文荣:女,汉族, 1966年4月生,中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中粮集团财务计划部总经理助理、中粮集团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粮集团财务部副总监兼任中粮集团财务部税务及产权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李虹钢:男,汉族,1983年10月生,中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12年9月至今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控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

  

关键词:中粮屯河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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