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于2013年6月24日召开了“加快推进收费公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收费公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明电【2013】56号)文。根据该文,广东省高速公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所属的国道325大桥自2013年6月30日24时起停止收费。
(有关本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商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重大事项公告》).
其后,本公司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申请补偿的请示。有关部门已经核定大桥提前终止收费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40,765,667.68元,拟从2015年起分3年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广东省佛开高速公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收到大桥提前取消收费损失补偿资金2,000万元。(有关本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陈翔刘美含《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商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大桥事项进展公告》).
2016年6月,广东省佛开高速公有限公司收到大桥提前取消收费损失补偿资金6,077万元。该笔补偿资金列入营业外收入,增加本公司2016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7.75万元,占201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9,386,906.79元的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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