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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股票上市规则》的和要求,公司编制完成了《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依据现行会计政策与实际财务情况编制了《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885.98万元。
鉴于当前的经济及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进一步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201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流动资金、瓦斯抽采、整合矿井技改、科技研发等资金支出。
董事认为:在当前的煤炭行业形势下,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现状、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并听取董事的意见,制定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制定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因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所处地理、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我公司拟与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其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有关,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山西潞安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33亿元,占出资总额的33.33%,集团公司出资6.67亿元,占出资总额的66.67%。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和加强公司所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我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章的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项金融服务协议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全部银行存款余额的70%;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同时,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行情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因山西潞安矿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有关,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订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中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经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13年度确定支付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鉴于我公司本届董事三年任期即将届满,须重新进行选举。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晋平先生、翟红先生、徐贵孝先生、郭贞红先生、孙玉福先生、刘克功先生、清先生、肖亚宁先生、洪强先生和王观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超群先生、吴秋生先生、杜铭华先生、张正堂先生和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李晋平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石圪节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潞安环能董事、副总经理,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党委、董事长。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章”、“中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矿长”、“中国煤炭工业科技进步有功人员”、“山西省五一劳动章”、“山西省功勋企业家”、“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山西省杰出青年企业家”、“三晋功勋企业家”、“山西省跨世纪杰出人才”、“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2、翟红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党委常委;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曾荣获“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山西省优秀煤炭科技工作者”、“山西省煤炭学科带头人”、“山西省功勋企业家”、“山西省青年标兵”、“全国煤炭系统优秀思想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3、徐贵孝先生,大学学历,国际职业经理人,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工程处副处长,常村煤矿筹备处副处长、处长,常村煤矿矿长,潞安矿务局副局长;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山西省2005年度“功勋企业家”、长治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4、郭贞红先生,研究生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计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兼企管处处长,潞安矿务局局长助理,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融资中心主任;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出版《现代企业管理学》等管理专著3部,荣获“全国和山西煤炭工业现代化管理一等”、“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一等”、“山西省人民债转股工作先进个人”、潞安集团“优秀管理者”等多项荣誉。
5、孙玉福先生,工学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五阳煤矿总工程师、安监局总工程师、石圪节煤矿矿长、潞安环能副总经理;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山西省杰出青年企业家”、“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五一劳动章”等多项荣誉称号。
6、刘克功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五阳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王庄煤矿矿长;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章”、“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新世纪333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多项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7、清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山西省委重点联系的高级专家。曾任潞安矿务局漳村煤矿副矿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党委副。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章”、全国首届百名“中国的矿工”、全国第十二届“孙越崎科技”、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矿长、“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8、肖亚宁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曾任潞安矿务局漳村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王庄煤矿矿长;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被授予“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全国最具创新力企业家”、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矿长、“山西省杰出青年企业家”等多项荣誉称号。
9、洪强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山西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曾任潞安矿务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办公室副主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潞安环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多次被新浪财经与大众证券报评为“金牌董秘”、“投资者关系金牌董秘”,证券时报评为“百佳董秘”,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评为“十佳董秘”;曾荣获长治市“劳动模范”、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特级劳模”、“个人特等功”、“优秀干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10、王观昌先生,大学学历,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工程处矿建工区副区长、区长,常村煤矿筹备处副处长,常村煤矿副矿长、党委、矿长;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被授予“山西省特级劳模”、“山西省五一劳动章”、“长治市特级劳模”等多项荣誉称号。
11、王超群先生,在读法律硕士,具备律师和审计师资格。曾任山西省审计厅法规处科员,山西省审计干部中心主任助理,山西佳量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主任;现任山西祝融万权(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精通《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市场、投资银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有七年审计工作经历,精通会计和财务管理。
12、吴秋生先生,会计学博士,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曾任山西财院审计系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院长。曾获得“山西省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山西省模范青年知识”等荣誉称号。
13、杜铭华先生,博士,曾任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神华煤制油化工研究院副院长,煤科总院煤化工研究院院长,煤炭工业洁净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办主任;现任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曾受聘于国家科技部“863计划”,任先进能源技术领域专家组专家、组长,专家委员会专家等,领衔完成先进能源技术领域“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战略研究及编制。
14、张正堂先生,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主持五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曾获得“蒋一苇企业与发展学术基金”优秀论文、国家人事部全国人事人才优秀科研三等、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二等、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一等。
15、张翼先生,大学学历,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曾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负责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与证券、投资相关的律师业务,在公司治理、资产重组等方面有深入研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我公司本届监事三年任期即将届满,须重新进行选举。根据各股东的推荐,现提名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如下:张宏中先生、葛晓智先生、吕传田先生、李旭光先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张万金先生、李建文先生和申素利先生已由职工选举产生。
1、张宏中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郑州铁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计师、副主任,财务处大修管理科副科长、科长,财务处财务清算科科长,财务处监察(副处级);现任郑州铁局财务处副处长。
2、葛晓智先生,大学学历。曾任宝钢总厂计划处单元技术负责,宝钢分公司投资管理处预算综合主办,宝钢集团重大工程项目部主任管理师、外围条件及综合管理主管,宝钢集团规划发展部主管、投资审查高级经理;现任宝钢资源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
3、吕传田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日照港务局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计财处处长,日照陆桥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
4、李旭光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山西化肥厂技术开发办公室主任、开发处副处长、铂网分厂厂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秘书长。
5、张万金先生,大学学历,副教授。曾任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宣传处正营职干部,海军飞行学院部宣传科长、部副主任、教研室正团职主任、政教室副师职教员、军事教育研究室正师职主任,山西天脊公司党委副;现任潞安集团公司工会。曾荣立三等功三次,获海军航空兵优秀员、军队院校育才银等多项荣誉。
6、李建文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潞安矿务局机修厂团委、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审计处科长、副处长;现任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曾荣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个人”、“全国煤炭系统内部审计先进个人”和“山西省内部审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7、申素利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2006年取得国际注册财务管理师的高级财务管理师认证资格。2010年取得注册资产管理师资格。曾任潞安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现任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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