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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4人。杜波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王良董事代为出席表决,职工董事白国周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康国峰董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以14票同意,张翰眼睛密集图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2019-064号公告)
徐继民先生简历如下: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处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建井三处党委。
董事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徐继民先生拥有多年的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其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和身体状况符合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的情形,符合其他法律、行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徐继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2019-065号公告)
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作出的相应调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19-066号公告)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控股股东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9〕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煤矿安全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豫财建〔2019〕9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煤矿安全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9〕55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其收到的2018年中央预算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4,129万元、2019年中央预算煤矿安全项目专项资金7,810万元及2019年省级预算煤矿安全项目资金1,301万元共计13,240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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