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研究 > 正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类别:行业研究 日期:2019-7-16 1:01:45 人气: 来源:

  秦勇老婆王芳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云南白药审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云南白药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确定为76.34元,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云南白药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55),云南白药按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041,334,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1254元(含税)。本次权益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5日。

  根据云南白药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和云南白药、白药控股、云南国资委、新华都实业以及江苏鱼跃于2019年6月6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不因2018年度权益而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即,本次吸收合并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仍维持76.34元/股不变。

  本次交易中被吸收合并方白药控股100%股权扣除白药控股定向减资影响后的评估值为5,102,796.13万元,按照发行价格76.34元/股计算,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668,430,196股。本次交易后,白药控股持有的云南白药432,426,597股股票将被注销,因此本次交易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236,003,599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含)期间不得转让。江苏鱼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含)期间不得转让。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根据新华都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本次发行前新华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与本次发行新华都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适用相同的股份锁定期进行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都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2019 年6月6日,中审众环对上市公司本次吸收合并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6月6日,上市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以白药控股净资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68,430,196.00元,鉴于本次吸收合并后白药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32,426,597.00股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003,599.00元,变更后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7,403,317.00元。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所涉及的股份增发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的668,430,196股A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白药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432,426,597股股份已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因此本次交易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236,003,599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9年7月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部分白药控股资产尚需办理完成过户给上市公司的登记手续或完善相关程序。此外,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股份发行登记及注销手续完成后,尚需办理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和白药控股的工商注销手续。云南白药将就后续资产过户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资产交割协议》及《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分别以2019年3月7日和2019年6月1日为减资交割日和吸并交割日,并分别以2019年2月28日和2019年5月31日为减资交割审计基准日和吸并交割审计基准日,上市公司已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白药控股在过渡期内的损益等净资产变动进行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确定相关方是否需要进行补偿,并将按《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资产交割协议》及《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交易各方出具了相关各项承诺,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相关承诺方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对于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吸收合并项下白药控股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概括履行完毕,自吸并交割日起白药控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与义务将由云南白药享有和承担,部分资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或完善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等事宜的办理程序有效。

  5、本次重组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

  6、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情形。

  7、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已签署协议的约定,且相关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8、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云南白药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条件,本财务顾问同意推荐云南白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吸收合并项下白药控股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概括履行完毕,自吸并交割日起白药控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与义务将由云南白药享有和承担,部分资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或完善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等事宜的办理程序有效。

  (五)本次重组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

  (六)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已签署协议的约定,且相关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进行支付,交易对象为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及江苏鱼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6.3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668,430,196股。本次交易后,白药控股持有的云南白药432,426,597股股票将被注销,因此本次交易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236,003,599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77,403,317股。

  本次发行对象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及江苏鱼跃为白药控股股东,白药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本次发行对象系本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已于 2019 年6月1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白药控股持有的云南白药432,426,597股股票将于同日注销。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测算):

  注: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新华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计321,160,222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5.14%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白药控股,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白药控股,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云南省国资委与新华都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并列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均未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且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长期股票锁定承诺。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且该股权结构将保持长期稳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白药控股,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有积极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70号);

  3.财务顾问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法律顾问出具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6.《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等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药控股”)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已经云南白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70号)。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吸收合并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

  财成国际

关键词:云南白药价格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东莞金融网-东莞金融网,投资网,理财,理财网,股票网 All Rights Reserved